【资料图】
调整范围
为2022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单位应为全部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调整标准
从2023年7月1日起,2023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2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8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
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各单位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因特殊情况延迟调整的应从2023年7月开始补缴。
办理可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各单位可前往本单位开户的银行网点领取相关材料信息后进一步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此次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变化有多大?
按照最高缴存基数38700元、缴存比例5%—12%、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来计算,调整后,南京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9288元(即38700元×12%×2),比2022年度增加360元。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