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导读1、红字发票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符合作废条件的。
2、或者由于销售的部分退货和销售折扣的发生。
3、纳税人因销售折扣、暂停或退货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4、(1)卖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未交付买方,买方未使用其申报抵扣并返还发票及抵扣的,卖方应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上传至《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按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5、(2)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或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但发票或抵扣无法退回。
6、由买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卖方应根据买方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和调整前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标签: